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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者的心理特征

关于自杀者的心理特征尚存在争论。一般学者并不承认存在任何特殊的“自杀个性”。但是,对自杀者,主要是对自杀未遂者和有自杀意念者的研究,发现自杀者在认知功能、情感、人际关系和应激方面存在一些共同的特征,分述如下:
认知功能方面
许多学者对自杀者的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方式进行了研究,发现,
(1)自杀者一般认识范围比较狭窄(管视,tunnel vision),倾向于采取非此即彼和以偏概全的思维方式,以黑白、对错、好坏的简单二分方式(dichotomousfashion)来分析遇到的问题,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多种途径,在挫折和困难面前不能对自己和周围环境作出客观的评价。
(2)在分析问题时,自杀者倾向于固执和被动,将自己遇到的问题归因于命运、运气和客观环境,相信问题是不能忍受带来的痛苦的(intolerable),是无法解决的(interminable),是不可避免的(inescapable),即Chiles所谓的“三是”(Threeis)。
(3)面对困难时,要么缺乏解决问题的技巧,要么对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缺乏正确的估计,或者根本就不作任何的估计,其结果是经常选择了不适当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4)自杀者倾向于缺乏耐心,不现实地期望在很短的时间内能获得成功,如果某一解决问题的方式没有取得直接的、即时的成功,很快就会将其抛弃,结果他们在解决问题方面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功。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把自杀当作一种解决问题的手段,有研究表明,这一点与自杀意愿的强烈程度者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相关性。
(5)倾向于从阴暗面看问题,对人、对己对社会均是如此。表现为对全社会、特别是对周围人群抱有深刻的敌意,从思想上,感情上把自己与社会隔离开来。觉得自己没有前途,看不到个人和社会在将来可能发生的改变(hopelessness)。这种悲观的心理可导致抑郁情绪,进而产生自杀念头。
(6)缺乏决断力(indecisiveness),即犹豫不决,没有主见,同时行为又具有冲动性。
情感方面
(1)自杀者通常有许多慢性的痛苦,焦虑、抑郁、愤怒、厌倦和内疚成为其情感的主要特征。
(2)他们对自己的这些负性情绪感到厌恶,很难接受。
(3)自杀者通常情绪不稳定,不成熟,表现出神经质倾向。
(4)倾向于冲动性地试图排除情感,采取各种方法伤害自己,如酗酒、过量服药、捶胸顿足、用头撞墙、扯头发、暴饮暴食,甚至用锐器伤害手部、胸部和大腿等处的皮肤。
人际关系方面
(1)社会交往有限,与周围直接的人际关系(家人、邻里、同事、朋友)常发生冲突,经常丧失已经建立的人际关系,同时害怕被别人拒绝。
(2)缺乏社会支持,特别是从中能够获得同情和有效支持的那一种。相反,自杀者并不缺乏那种没有意义、甚至令人反感的“社会支持”,包括甜言蜜语的哄骗和“你只需如何如何去做”之类的简单教训。
(3)自杀者难以建立新的人际关系,新的社会环境使他们感到不适,导致社交性焦虑和逃避社交的行为。
应激性事件出现的频率较高,特别是负性应激事件。生活对于许多自杀者来说无异于苦海,除了躯体疾病、经济困难等长期性事件外,日常生活中还有许多小的骚扰(hassle),使他们不得安宁。研究表明,自杀者在采取行动前的24小时内,小应激事件和人际关系损失的发生频率都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