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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什么?

爱,一个美丽的字眼,总让人浮想联翩。有人说,那是一种幸福的感受,一种心灵的默契,一种刻骨铭心的思念,一种无须回报而心甘情愿的付出,一种为爱人的幸福努力去打造一片天空,一种渴望得到关怀、尊重、理解与包容,一种相依为命和善待彼此的过程,一种思念时的心动、相见时的心跳、离别与伤害时的心痛……貌似很深奥很深奥,以至于不少人举手投降:不理解不理解,什么才是爱?怎样才是爱一个人和被爱??怎样才是自爱??? 

其实貌似复杂的东西完全可以从最简单的规则去阐释与衡量,我们不妨脱去其华丽的外衣,看看爱的本质。爱是什么?

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需要)而存在,我们不妨用“欲望的满足”作为一个尺度来衡量爱与不爱:

当我们说爱对方时,那便是“我们会自动自愿地满足对方的欲望”。爱有多少?不妨看看我们会自动自愿地满足对方多少的欲望?反而言之,当对方口口声声说爱之时,也不妨冷静想想,他/她会自愿地满足你多少的欲望需求?

在我们急于施与受之前,不妨先学学如何去爱。爱有三个基本层次:先要学会爱自己,然后要有爱他人的能力,最后才是唤醒他人对自己的爱。如此,“爱” 不再是容易叫人受伤的空泛之物,而是以行动来兑现的承诺。

执迷于从外部(他人)获取爱的人,感情往往很容易受伤——试想,若自己大部分的欲望都依赖于从不可控的外部因素中获求满足,我们哪来的把握?失去了掌控力,有多少的失落我们需要承受?所以,在渴求他人爱之前,我们先好好爱爱自己吧。

爱自己也可分为三个层次:先是真正了解自我,然后全面接纳自我,最后便是满足自我的需求。当我们能完整地接纳自我、并满满地满足自我需求之时,“我”的世界便已充满阳光;这样的阳光不仅照亮自己心灵,更能推而广之照耀周围,成就了爱他人的能力——因为,此时的“我”当然能自信拥有去满足他人需求的能力——只要找到那个我自愿付出的那个人!此时的“我”,即使全世界都不爱,也能活得很好。别人的爱,于我,已是锦上添花,只能让生活更多姿彩——这么好的一个人,还用担心唤不醒别人对你的爱吗?!  本文作者:罗俊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