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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干预五方面亟待改进 专家呼吁尽早立法

来自上海等20多个省市的100多名心理精神卫生专家,16日齐聚杭州参加全国危机干预专家高峰论坛,探讨心理危机干预系列问题。

与会专家认为,心理卫生问题一直以来作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心理危机干预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有调查显示,在中国的自杀者中,40%患有抑郁症。此外,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许多群体的各类精神心理行为问题日渐显著,尤其是灾后受累人群的心理危机状况相当严峻。

如何看待上述事件,如何找出其中的规律性问题进行有效、及时的心理救援,这是摆在中国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的现实问题。“不急、不乱、不慌。”清华大学教授樊富珉从灾后心理危机干预中总结出方针。

富士康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成员、深圳康宁医院教授杨洪认为,企业心理危机干预应针对不同的员工进行分类干预,其中包括普通员工、高危员工、问题员工。他同时认为,媒体在公共事件中起着双刃剑的作用,记者报道不能带有倾向性。

杨洪发现,通过举办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班,培训富士康工厂医务人员帮忙发现问题,起到一定作用。在富士康期间,心理危机干预中心通过危机干预挽救了一个写好遗书的年轻人和一对夫妇的生命。如今,各方面各部门的协作努力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杭州市疾控中心主任赵国秋指出,中国在心理危机干预上有五个方面急需改进:一是,中国作为13亿多人口的大国,心理精神卫生至今仍没有立法,从全国层面缺乏有法律依据的规范化管理;二是,从政府层面对重大心理危机干预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灾后的家园重建与灾后心理重建要齐头并进,心理重建绝不能偏废和轻视;三是,政府要改变观念,及时物质的救援与及时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救援同等重要;四是,以5·12汶川地震为例,在灾后所派出的心理危机干预人员良莠混杂应专业化;五是,灾区当地应尽一切可能保障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据悉,如不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灾后6-10个月,因灾后创伤性心理应激障碍发生率明显上升,表现为闯入、闪回、恶梦、失眠、逃避会引发创伤回忆的事物、易怒、过度警觉和易受惊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