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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交往的界限

电影《超脱》里有一段情节,述说一位男青年教师Henry收留了一位无家可归,在街头浪荡,靠给男性口交养活自己,在谋生中曾遭强奸的女中学生。不料,一天男教师下班回家,打开家门看到这位女学生在他家里接客。男教师怒火中生,这是常人都会有的反应吧?但没想到,他愤怒地赶走嫖客之前,还记得帮女学生讨回她应有的报酬。嫖客慌慌张张地扔下钱跑了。这是第一点。

女学生以为Henry也会赶她走,哀求Henry不要生气并向他保证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Henry回答的是,你觉得该怎么做,去做就好了。但是不要在我这里做。这是第二点。这两点让我看到心理咨询很提倡的人和人的交往之间要有界限。世间的事情分为三大类,我的事,你的事和他人的事。Henry很愤怒,但他并没有因为自己愤怒,没有因为收留了女学生而认为自己有权力去要求她按照他的价值观来行事。

愤怒之余仍然尊重她付出的劳动,为她主张应有的报酬,哪怕是自己不认同的劳动;仍然保留对方自由意志的选择,“你觉得该怎么做,去做就好了。(这是你的事。)但是不要在我这里做。(这是我的事。)”他清楚地把握人和人之间的界限,是我的事,还是你的事情。不批判、不认同,不支持,但理解和尊重。

女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如果她继续在Henry家做这样的事情,那么一定有被赶走的风险。最近江歌一案,媒体舆论关注大体分为两边,一边针对刘鑫,一边问为什么大家都针对刘鑫而忘记关注真正的凶手陈世峰?死无对证,事实的真相我们还没浮出水面。我们能看到的是江歌妈妈和刘鑫的争锋相对的矛盾,各说一词的表现,和媒体不断灌输给大众的价值观,大众配合被媒体牵着鼻子走。比如,讨伐刘鑫的良知,比如“恶人作恶成本太低”,引发网友一边倒地支持江歌妈妈。

比起刘鑫是否道德,我更好奇江歌遇害前的个人行为。按照日本的法律,她当时收留刘鑫住在家里是非法的,冒着违法的风险收留刘鑫,利弊在哪里?在面对陈世峰时,为什么无法判断她面对的是要命的风险?遇害过程中有没有自身的原因,激怒对方的语言和行为?是善良、乐于助人,还是做人没有界限,没有衡量行为的利弊,把控风险的意识,和衡量自己能力大小,思考更为理性的帮助方式?不得而知。

可以确定的是,比起接受因为愚蠢而丢了性命,我们更容易接受美好,更愿意相信死者的行为是善意的,是值得守护的。我们如此关注媒体,认同媒体的价值观,不如说是我们内心恐慌的投射。我们担心“社会失去了良知”、担心“恶人成本太低”,担心哪天事情搁自己身上时也变成受害者,不是吗?

从媒体的角度,媒体如果不输出它的价值观,就没有存在的价值。煽情、道德互撕,是媒体一贯擅长扇风点火的套路。然而,我们要保持清醒和理性,在无法判断行为真相的前提下,任何看法都是虚构。12月11日,陈世峰杀害江歌案将在日本开庭审理,真相到底是怎样?我们还是忍耐一下,等到真相揭晓的时刻吧。